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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唯我独仙 (第1/2页)

晚上九点,姜宁来到大坝,坝上的人一如既往的多。

明天晚上要去学校上晚自习,他下午忽然想起,还有一件事情没做。

姜宁下了河坝,走到下面的林子中,这里地势低矮,没有路灯照耀,头顶还有树叶的遮挡,环境非常幽暗。

而且,蚊子很多,就算是没钱开宾馆的小情侣,也不会选择这种地方。

强大的修仙者不惧虫子,姜宁身上不时有一道极其细微的电光跃动,将扑过来的蚊虫电麻。

他的神识放开,确定周围没有野鸳鸯存在。

接着,姜宁一连掐出好几个手法,打出两道灵力,一颗玄妙的赤红箭头凝聚而出,悬浮在空气中,黑夜下散出光芒,箭头指向市中心。

姜宁伸手一抓,将箭头抓在手心,那箭头便如同纸条一般吸附掌心。

此乃‘灵识追踪’,一门高深的奇门异术,如果在人身上种下灵识印记,则可动用灵力,追踪对方的位置。

灵识种子蕴含的灵力越多,存在的时间越长,若是由修为高深的人种下,足以维持几千上万年。

姜宁法术微薄,只能维持三天时间,且不能超过一定的距离,否则便会无法感应。

但也足够用了,他要解决的人是宋盛。

自从打了宋盛后,姜宁发现对方看他的眼神不对劲,那种恨不得弄死自己的眼神,尽管宋盛隐藏的很好,但姜宁五感何其敏锐,早已察觉到了。

这个人如同毒蛇一样,不知哪天,便会跳出来咬自己一口。

或许他动不了自己,但是自己有家人朋友。

正常来说,自己教训宋盛后,他未必敢报复,但宋盛这种人是纯粹的坏人,是不能用常理去看待的,如果放松警惕,说不定哪天真会让他得逞了。

姜宁不会低估任何人,因为现代社会上,很多时候是不讲逻辑的,有时候可能一个谣言,一个污蔑,就能让人社会性死亡,甚至自杀。

前世在高中,宋盛欺压同学,肆意践踏他人自尊,逼得的别人无奈转学,更依仗着成绩,作威作福,后来到了社会,甚至殴打同事,致人重伤住院,简直无法无天。

为了避免那些事,姜宁决定,这段时间,还是不让宋盛上学好了。

也算是为了那些未来被他伤害的人,做一件对的事吧。

当然,最主要的原因,是因为他惹到了自己。

而姜宁,向来喜欢将隐患提前扼杀。

当初一直没治理他,那是因为上次才打了他不久,如果悍然出手,或许会让人怀疑那次在教室了把他打出了后遗症,到时候追责自己身上,会有麻烦。

姜宁一直在等,等到他突破练气一层,等他彻底掌握了‘匿气决’,足以维持此法术长段时间。

放假前他预感到即将突破,所以才提前种下灵识印记。

而如今,具体上次打宋盛已经有十天。

他决定动手,解除这个麻烦。

姜宁折断一截树枝,大概棒球棒粗细,四十公分长。

掂量两下,还算是比较顺手。

接着施展出‘匿气决’,下一刻,他整个人消失在林间。

只有掌心的灵识箭头提醒着目标的方位。

姜宁一路朝箭头所指的市中心所去,他速度何其之快,不过五分钟,便到了灵识印记附近。

一家霓虹闪烁的健身房映入眼中,门口很大,看起来颇为高档,前面停了不少车辆,不乏一些四五十万的车型。

姜宁没进去,也没解除匿气决,他默默站在门口,一边等待,一边运转‘化星决’吸纳灵气。

这时,几道身影从里面走出来,姜宁修炼了神识功法,记忆力强大,虽没到过目不忘的程度程度,但只要见过一个人,便能记得大差不差。

这群人里,其中两个人的面孔,姜宁一眼便认了出来,同是四中的学生,一个是那天在篮球场上表演灌篮的庄剑辉,另外一个身材胖胖的,则是那天卖力吆喝的林子达。

庄剑辉走在最中间,俨然一副中心模样,不过吸引姜宁目光的,却是庄剑辉身边的另外一个女孩。

一米六八的个子,白色连衣裙衬出优美的身线,静静的走着,眸子乌黑,脸型近乎完美。

纵是姜宁的眼光也挑不出毛病,比之修仙界那些仙子,只少了几分仙气,但其眉宇间的散出的两分英气,却让她另有一种风格。

以容貌来说,比之后世的薛元桐略胜一点。

姜宁知道她是谁,丁姝言,来自省城安市,未来会转学到四中实验班一班,传闻背景深厚,家里能量极大。

后世姜宁听老同学说,丁姝言考上了国内最好的大学,又保送去国外,再无音讯。

林子达从健身房出来,嘴里不屑道:“听他们说这个健身房好,高端大气上档次,低调奢华有内涵,我特意来了一趟,结果这环境真是让我傻了。”

“更别说这些教练,什么三流的玩意?只会卖卡吗?一点都不专业,比我们安市的健身房差的远了!”

庄剑辉笑着,露出既清秀俊朗的笑容:“肯定不能和咱们安市比,你拿安市的标准,来比禹州,那可真是没得玩了。”

他们本在安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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